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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5-S01
关于征集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
初审结果异议申诉的通知
各艾滋病社区伙伴组织:
2020年9月5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基金办)发布了《关于公示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初审结果的通知》。其中公示了“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初审情况一览表”,并公开征集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诉。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社会组织防艾基金)是2015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和政策,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救助等工作的全国性公益专项基金。
为了支持“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各项工作,动员、鼓励和支持艾滋病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鼓励艾滋病社区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发展、管理,以及资金的有序合规使用。根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七章第四十二条“项目申请、评审、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之规定,以及基金办发布的申诉征集要求,本会特向艾滋病社区组织征集针对2021-2022年基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异议申诉。具体方式如下:
- 征集时间2020年9月6日-9月8日24:00时。
- 为了减少申诉人顾虑,本会将以社区组织协作机制的名义征集申诉意见,信息汇总后以社区组织协作机制的集体名义通过专有管道递交防艾基金咨委会和基金办。
- 申诉过程中将保护申诉人的隐私,不对外披露申诉人的具体信息。申诉人需要向本会提交充足证据和有效的联络方式,以便后期核实。
- 申诉人根据《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申诉书》的模板,提交相关申诉信息和佐证内容。
- 提交至本会邮箱Lwbngo@126.com,邮件名格式:#基金申诉#+地区+备注
- 本会遵守保密原则,在未经申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对外公开申诉人信息,并努力保护申诉人以免受打击报复。
附录: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结果公示通知》的查询网址
ACCN艾滋病社区组织协作网络
CAB艾滋病社区顾问委员会
2020年9月6日
010-62225515
Lwbngo@126.com